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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5cc金沙总站理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 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5-11     阅读次数:

6165cc金沙总站理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

实施细则

  

     依据6165cc金沙总站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特制定理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疫情防控和招生质量两手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安全稳妥地做好理学院 2020 年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坚持做到规范透明、规则公平、结果公开,加强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畅通咨询渠道,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学科点负责人等组成的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单位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负责按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落实好复试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组织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负责指导并培训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复试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二)成立硕士生招生工作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本单位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内容与形式设计、试题库建设等)。复试小组成员的候选人员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共9人。复试时,从复试小组成员候选库中随机抽选不少于4位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同时安排研究生秘书负责远程复试平台操作及考生联络工作。

    (三)学院对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操作技术、纪律要求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按照规定方案进行;要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招生计划

    按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2020年拟招收10名全日制学术型化学专业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复试资格

    初试分数要求:一志愿上线或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调剂生。

五、调剂工作

    以质量为核心,在指标范围内接收化学类考生调剂。有关缺额信息发布、调剂考生要求、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工作程序及调剂考生名单等,需经学院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外公布。

六、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 学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详细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2.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名单”、“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相关人员运用系统平台软硬件的能力;指定专人负责复试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4.复试小组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方案组织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复试前,复试小组应召开讨论会,研究对考生考核的要求及评分细则。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复试小组应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时须提供书面说明。

    5.复试中各考核环节试题命制及保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涉密人员(命题、工作人员等)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并做好保密工作。

    6.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应将复试工作材料(视频、照片、记录表等)报送研究生院存档备案,随时备查。

    7.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并做好复试过程中信息保密。对有弄虚作假或舞弊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8.学院提前与进入复试的一志愿及调剂考生联系,开展情况摸排工作,及时公布复试考生名单等;做好考生技术兜底保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有关问题。

    9.考生未按时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及报到确认,或在复试期间经联系后仍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复试前,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组织专人负责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均需扫描);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需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思想政治审查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6)个人体检报告(具有国家资质的专业体检中心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最迟 6  10 日前上传);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学业证明材料(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四六级证书、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上述有关材料,考生只需提交扫描件并按时上传至远程面试系统。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思想政治审查表及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可暂不提交。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过程中,学院须审核考生有关证件材料、核实身份;学科点工作人员要运用平台中“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或作弊行为。

    (三)复试内容

复试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课测试)。主要包括: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说能力。主要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使用语言的规范性、话语连贯性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各招生学院应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参加测试工作,也可请外语学院教师予以协助。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

    学院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等方式对考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

    (四)复试方式

    学院 2020 年硕士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平台一般使用教育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钉钉、腾讯会议备用)。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课测试)及思想政治理论主要采取随机抽题现场对答方式;

    2.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及等采取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五)工作组织

    学院提前做好各个环节工作预案,精心安排,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确保公正性、科学性;重点做好远程复试设备配置、系统安装、平台测试、考生对接、使用培训、技术保障、风险防范等工作。

    1. 前期准备

   1)学院需做好以下准备:

    ①信息摸排及宣传解读。安排专人负责复试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准备情况摸排、政策咨询及答疑解惑等,主要包括:让考生及时、准确了解学科点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②细化流程及应急预案。按照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开展相关培训、测试工作。各招生学院(学科点)要有效组织、细化要求、完善流程,提前对考生进行模拟演练,实现无缝对接,同时做好复试时因网络问题造成影响的应急预案。

    ③复试设备及题库准备。负责做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笔记本电脑、高清摄像头、麦克风等,具体以平台要求为准)、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疫情防控物资等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各学科点完成试题库建设及加试科目命题工作。

    2)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①考生需要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配备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加上一个手机或两个手机,根据要求安装相应软件,并提前登录指定网站测试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②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

    ③良好的网络环境,请使用有线宽带或畅通的 4G 网络,使用手机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熟悉钉钉、腾讯会议软件使用。

    ④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

    2. 复试过程

   1)学院提前 1 周左右发布各学科点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安排和流程;通知考生提前 2 天在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完成资格初审工作。

    2)提前 3 天完成试题库建设及加试科目命题工作。试题应适应线上考查,结合考生人数考虑试题总量,难易程度相当;原则上一人一套题,题目不要完全重复;制定量化的赋分标准。试题由命题教师用中号信封密封签字,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研究生院。

    3)复试过程中,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提前与考生沟通协调、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抽取试题编号等,负责复试具体时间对接、系统调试、技术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理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届时学校会安排督察小组成员进行现场或远程监督。

    4)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应及时下载考生复试视频及资格审核材料等,并按要求上报有关复试记录材料等。

    3. 其他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2)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需注重礼仪规范,不得随意离线或接听电话;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网络复试行为规范及考场规则,不得发布、传播与复试内容相关的视频及资料等。

   3)复试小组成员需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当场填写《复试评分记录表》。

    4. 应急处置

   1)在面试过程中,若系统运行较慢,出现画面不清、卡顿、网络暂时中断等情况,工作人员可根据考生的复试进度确定是否切换为其他方式复试或暂停复试。

   2)因考生网络环境问题,发生网络中断且无法及时在线联系时,由工作人员线下电话联系考生,并组织考生重新复试。

   3)因学校网络故障或停电等原因造成网络中断或系统崩溃,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则由工作人员及时通知未完成复试的考生另选时间复试。

   4)学科点及考生应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做好复试所需设备、系统平台测试和调试工作,确保复试期间网络环境的稳定性。

   )复试成绩

    1.复试总成绩为 200 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课测试)满分为 100 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为 70 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 30 分。

    2.思想政治理论(报考公共管理、会计硕士考生)成绩计入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中,具体比例由各学科专业自行确定。

    3.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加试每门科目满分为 100 分,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

    (一)各招生学院应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 120 分(不含 120 分);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

    3.体检不合格;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未达到学科点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三)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录取总成绩 50%的权重。

    1.学科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2.复试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小数。

    (四)录取时,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录取。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学院在拟录取结果公布2天内,及时通知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

八、信息公开

    学院应按教育部及学校规定及时公开相关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同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各招生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及调剂工作方案、复试考生信息、拟录取信息及咨询与申诉渠道等。

九、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总体安排有序进行。届时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发布通知为准。

    (一)5  10 日前公布学校 2020 年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二)5  20 日前完成本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

    (三)5  27 日前完成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并及时调整招生计划。

    (四)6  5 日前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五)6  15 日前完成公示、录取信息审核及数据整理上报工作。

十、其他要求

    (一)学院在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基础上,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复试与录取详细工作方案,确保师生健康安全,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各单位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实行回避制度,凡当年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录取有关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考风考纪。对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 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学院要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邮箱,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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